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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要求,投资者穿透核查,哪些要穿,哪些不要穿?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16:11:49

今天我们继续来看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这期聚焦一个常见话题:投资者穿透核查!

本期内容我们从私募基金备案的角度来分享2部分内容,一个是投资者的要求,二是穿透核查的要求。

关于投资者的要求

合格投资者标准是否发生变化?

最近有私募小伙伴咨询,目前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还是以前的吗?有没有变化?答案还是以前的,暂时没有变化。

这个问题可能来源于春节前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将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进行了修改,与资管新规拉平,即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但是,这个规定目前还没有发布正式稿,尚未实施,因此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仍然沿用之前的认定标准,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除此之外,上述征求意见稿中还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起投金额调成了300万元,但由于没有正式落地,因此目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起投金额目前仍然是100万元。

哪些投资者可以豁免首次100万出资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可以豁免首次100万出资的投资人有所不同。

1、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以下几类投资者可以豁免首期100万出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保险资金;

地市级以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

中国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2、私募证券基金

以下几类投资者可以豁免首期100万出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证券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

中国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从上文可以看出,一级市场比二级市场多了保险资金、地市级以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这两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上述投资者虽然可以豁免首期100万出资要求,但并不是说他们对基金的最终出资金额可以低于100万,除了管理人及员工跟投以外,其他的投资者对基金最终出资总金额还是要达到100万的。

投资者穿透核查

关于投资者的穿透核查,我们最熟悉的法规是这么一句: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投资私募基金的,除另有规定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投资者穿透核查的要点有2个,一是穿透核查投资者是不是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二是穿透核查是否需要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在合格投资者层面,如果穿透核查后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就要按照上文提到的资产或者收入标准来提供对应的资产证明,并且满足起投金额100万的要求。

在投资者人数层面,如果穿透核查后需要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的,整个基金的投资者数量就要满足现行监管的要求。目前我国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如下:

公司型基金:有限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

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

那么,到底哪些投资者需要穿透核查,哪些不需要穿透核查?我们接下来选择几类常见的来看看。

一、合伙企业

上文法规说的很清楚了,以合伙企业形式投资私募基金,需要进一步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且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合伙企业是指未备案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企业是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则不需要进一步穿透,也不需要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而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的话,从合伙企业到上层的合伙人,需要层层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即合伙企业本身需要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的要求,上层的合伙人也需要满足机构及个人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并且合伙企业本身以及上层合伙人每一层的出资金额均不得低于100万元。

在这里再提一点,部分私募管理人会遇到个人独资企业担任LP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进一步穿透到上层自然人,核查其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并且满足100万出资金额。

二、法人投资者

法规原文说了,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投资私募基金需要穿透,所以法人投资者不需要穿透,只需要法人机构本身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即可,并且只按一个投资者来计算数量。

那么,法人都包含哪些呢?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以上是我国目前规定的法人类型,如果是以上法人投资者,可以不用穿透核查,但法人本身要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即净资产达到1000万元。

三、其他不用穿透的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规定,有几类特殊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如下:

1、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

当投资者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时,不用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不用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需要区别基金、基金会的概念。比如慈善基金会、慈善基金是两个不同的组织,如果是慈善基金会,按照上文提到的法人类型,属于非营利法人,可以豁免穿透核查上层投资者的相关情况,但基金会本身还是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而慈善基金不仅可以豁免穿透核查上层投资者情况,还被视为合格投资者,不用提供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产证明材料。

2、资管产品、私募基金

当投资者是产品投资者时,也不用穿透核查。此处的产品投资者是指两类,一是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二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也就是说,资管产品、私募基金作为投资者,不用穿透核查上层投资者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也不用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只算一个投资者即可。从穿透逻辑上来看,资管产品、私募基金都是已经在监管部门备案的,备案时对其投资者情况、合规情况已经进行了核查,因此不用再进行第二次核查。

3、QFII/RQFII

QFII/RQFII,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也不用穿透核查。

4、管理人及员工跟投

管理人及员工跟投视为合格投资者,不用穿透核查。特别是对于合伙型私募管理人来说,如果跟投自己发行的基金产品,可以不用继续再往上穿透合伙人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不用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关于投资者及穿透核查的处罚案例及反馈意见

关于投资者的穿透核查问题,我们在过往监管检查处罚案例中也看到,部分私募管理人因为没有对投资者进行穿透核查,或者是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而被处罚,下面为大家展示几个案例。

案例一

处罚机构:上海证监局

当事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

未按规定办理个别基金产品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在基金合同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未对个别基金产品进行托管

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挪用基金财产

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关联交易、担保方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以及个别年度基金信息披露报告

处罚措施:出具警示函

案例二

处罚机构:北京证监局

当事人:××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超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特定数量

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处罚措施:责令改正,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案例三

处罚机构:湖北证监局

当事人:××私募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且人数超过法定上限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处罚措施:出具警示函

除了监管处罚的事后监管,中基协在审核私募管理人提交的基金产品备案时,也会核查投资人以及穿透核查的相关情况,给出对应的反馈意见,比如以下几个:

1、请管理人说明×××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

2、请上传合伙企业审计报告。同时请上传穿透后二级投资者的合格投资者证明(请上传金融资产证明或者工资流水证明)及对应投资款的出资能力证明。

3、请上传 “需要穿透的(有限合伙)”工商调档函,要有全体合伙人信息[名称和出资金额]。请注意保持投资者明细、合伙协议与工商信息的一致性,否则变更工商后再备案。

4、穿透后某某是非合格投资者低于100万元。为何两个自然人要通过嵌套有限合伙去投资,而不是在拟备案基金中直接出资?

5、穿透后的各级投资者出资与工商信息不一致,且部分投资者工商认缴出资不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请核实调整,如已提交工商变更,请上传包含变更内容的工商变更受理函。

6、基金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请补充上传全体投资者及2级投资者认缴金额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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