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的减持政策及私募基金向LP分配股票的解读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09-20 16:12:17下面这张表总结了创投基金的各种减持方式和每种方式对应的减持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创投基金减持是在锁定期结束之后进行的。所以下表中,比如截至IPO上市日,投资期<36个月,每3个月可减持1%,也是需要在锁定期结束后进行。比如你在2021年1月投资某个项目(工商变更),2022年5月该项目IPO了,那么按照前面的锁定期,自工商变更后你要锁定36个月,也就是2024年1月解禁,而不是参考下面这个表中的第一项(<36个月)。
按照下表,创投基金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可以至少实现12%的股权转让,基于A股目前的交易活跃度,基本可以满足在1年内减持完的需求。
如果投资机构投资一个项目5年后才IPO,那么在锁定期之后是没有减持比例的限制的,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一次性就卖完。
对于协议转让,在无限售条件下,有一个最低转让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
关于私募基金向LP分配股票 首先,私募基金分配的上市之前获得的公司股票,而不是在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私募基金向LP分配股票是分配已过锁定期可减持的部分股票。如果你的股票还在锁定期,那么不能分配;如果这3个月,你只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3%,则分配的股票不能超过这个比例。(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可以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进行股票分配,也可以占用大宗交易减持额度进行股票分配,占用减持额度后,相应扣减该基金的总减持额度。) 第三,如果你分配的股票没有将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可减持的额度用完,还可以继续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将减持额度用完。 第四,这次只是试点,还不是普遍执行,只有符合条件的基金去基金业协会申请才能获得试点资格。(有意向参与试点且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基金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及具体操作方案。) 第五,不得分配的情形,简单来说,如果私募基金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股票处于限售期、有质押、有冻结等,不能分配;如果分配的lp是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的,不能分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照有关规则或者承诺不得减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涉及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不得参与试点。投资者(LP)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是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不具备证券市场投资资格等情形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得向其分配股票。) 来源:超越S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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