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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个税,你算对了吗?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12-01 10: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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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始股股东在进行限售股减持时,除了监管政策、减持方式外,股东更关心的是转让环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股东实际到手资金情况。那么,个人限售股减持个税,具体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看个人限售股减持相关政策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限售股股东要享受按真实成本扣除,需将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由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如未植入结算系统,股东在减持交易时系统默认按照转让收入的15%作为成本扣除。

因此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股东真实成本低于转让收入的15%,减持交易时按照15%比例扣除,股东可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不需额外处理。

2、股东真实成本高于转让收入的15%,且成本原值和税费已事先植入结算系统,减持交易时按照真实成本扣除,股东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不需额外处理。

3、股东真实成本高于转让收入的15%,但成本原值和税费未事先植入结算系统,减持交易时按照15%扣除成本,股东超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此种情况是否可申请退税,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不一,股东需提前与托管证券营业部所属税务机关沟通处理。

最后,建议各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事先做好规划,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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