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为法人,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谁税负较低?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10-25 10:23:58假设基金出资人A为公司法人,持有B基金50%股权,基金B向被投公司C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一年后C公司向基金B分红50万元,此后再过三个月,基金B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转让,获得250万元。考虑A公司税负最低的选择,首先假设不考虑基金管理费以及此项投资涉及的印花税等其他小税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型还是合伙型对投资人A最有利呢?
1.假设B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型基金
根据合伙企业法税收法律规范,在B基金为有限合伙型基金时,基金层面不纳税,直接穿透至出资人层面。在此种情况下,50万元的红利,法人合伙人A通过合伙基金B间接取得因而不符合直接持有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的免税条件,因此税务局不接受法人合伙人A将取得的上述股息红利作为免税收入的处理,因此关于分红,25万元(50*50%)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样,针对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所得75万(150*50%)为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基金投资人A的税负为:100*A公司所得税税率(假设为25%)=25万元。如果A公司层面存在亏损,那么该100万元可部分或全部冲抵。如果亏损超过100万元,那么基金投资人A当年度不需缴纳所得税;如果亏损低于100万元,假设为50万元,那么A当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为50*25%=12.5万元。
2.假设B基金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型基金
针对上述情况,由于基金为公司型,在B基金层面,50万分红为免税收入,150万股权转让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即在基金层面缴纳的税负为150*25%=37.5万元。之后B基金再向A分配,A公司分配所得为免税收入(因为此次分配的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所得,故为免税收入)。那么,针对其中的出资人A的税负为:37.5*50%=18.75万元。则A公司可以分得50*50%+150*50%-18.75=81.25万元
3.核心结论:基金出资人为法人,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税负比较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当B基金为有限合伙型基金时,出资人A的税负为25万元;当B基金为公司型基金时,出资人A的税负为18.75万元。因此从这个角度,选择公司型基金显然对法人投资人有利,但这是在法人投资人A公司层面不存在亏损的情况下。
来源:紫杉财经,作者:叶隐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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