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10-27 09:59:18合伙制基金避免重复征税
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纳税。 公司制创投企业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持有满两年,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合伙制创投企业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 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 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 70% 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 36 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卓佳Tric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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